“突发事件”与“群体性事件”应急预案
为贯彻《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分工规定的通知》精神,依据《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(2010)38号》文件的有关规定,我校区制定以下“突发事件”与“群体性事件”应急预案:
- 组织机构
2、副总指挥长:张双奎(电话:15333291209)
3、抢救组成员:朱 庆(组长(电话:15131192928) 李満强(电话:13313319982) 张明增(电话:15333291209)
4、疏散组成员:史乐乐(组长(电话:15333291522)) 徐长征(电话:13080413526) 郑延召(电话:15932219697)
5、通信组成员:范军辉(组长)(电话:13630823905)
- 各组具体工作程序
- 总指挥长: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所有工作人员,迅速开展工作,了解事态的情况,做出应有的应急措施。
- 副总指挥长:积极配合总指挥长的工作,协助所有工作组迅速开展工作,把事态控制在最小损失之内。
- 抢救组:事件发生后立即到达现场,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对公共财产和有关人员进行实施迅速抢救,并迅速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回报现场情况,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。
- 疏散组:事件发生后立即到达现场,以最快的速度了解现场情况,指挥现场人员进行疏散,并迅速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回报现场情况。
- 日常工作
- 按“通知”精神,迅速在本校区开展法、制、安全教育,使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提高法、制、安全认识的重要性。
- 不间断进行校区安全检查做到万无一失,尤其对安全用电、防火、防灾、防震进行布置监督布控重点防范。
- 具体事宜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。
- 具体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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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域安全员
- 平房区域安全员:郑延召 张明增
- 实验楼区域安全员:徐长征(四楼) 史乐乐(三楼)朱庆(二楼)李満强(一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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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员职责
- 每日进行各自区域的安全检查工作,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中。
- 积极予以防范,对重点部位勤检查,纠正不安全现象。
- 及时向上级回报每日的常规检查,做到有记录。
石家庄铁路职业技工学校中校区
2010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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